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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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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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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接待活动,提高公司整体形象,消除浪费现象,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接待的管理。 三、接待原则

1、公司公务接待应遵循“礼貌待客、文明迎送、规格适中、对口陪同、控制成本”的原则。

2、宴请次数:同一批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不搞重复宴请。公司安排了接待接待的,分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宴请。

3、正常业务往来的,原则上不安排公务接待。

4、一般客户安排员工工作餐,需要宴请的,原则上安排在公司内部餐厅。 5、重要客户需要安排酒店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公司协议酒店。 四、管理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务接待的统一管理。 五、接待范围

公司公务接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公司直接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

2、国外、省内外来公司洽谈业务、考察观摩等活动的有关人员。 3、地方各职能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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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费标准 烟酒标准招待范围 审核人 审批人 (元/人) (烟:统一软中华) 六、接待审批程序

1、外单位来公司联系业务的人员,需要在公司就餐者,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客餐券,安排就餐。

2、若需在公司以外就餐的,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必须提前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出差人员如需公务接待,必须电话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出差回来3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4、行政人事部凭审批后的《公务接待申请单》安排接待工作。 5、没有履行《公务接待申请单》手续的,发生接待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接待标准 1、就餐费接待标准

1.1在公司餐厅就餐的,按20元以内/人的标准执行;经理及以上人员接待,标准按80元以内/人的标准执行(该标准不含酒水),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1.2在公司餐厅以外就餐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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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实报 ≤150元 ≤100元 ≤50元 由总经理出席,指定安排接待的客人 公期合作客户伙伴:韩华、大和等 客户、业务公司经理、工程师 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总 经 理 其他需要宴请人员:驻厂工程师、审计等 部门负责人 1.3 外出联系工作、办理业务的人员,需要在外招待客人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按批准的标准安排就餐或其他活动。

1.4 陪餐人员应少于来宾人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陪餐人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1.5严格控制馈赠礼品,对特殊情况确需馈赠礼品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2、住宿费接待标准

价位(元) 401-550 301-400 101-200 酒店 万达嘉华 国信、曙光、开源 快捷酒店 招待范围 总经理指定安排接待的客人 公期合作客户伙伴:韩华、大和等 其他客人 八、费用报销

1、所有就餐费、住宿费用报销须提供消费流水清单及客户/接待人签字确认清单。行政主管账单审核确认后,在对账单上签字,并通知餐厅/酒店开出与确认金额相同的,到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2、没有按《公务接待申请单》上注明标准接待的,超出标准的,原则上公司不承担超出费用。公司只承担通知标准内的费用,酒店与签单人结算超出部分费用。

3、非协议酒店的接待费用,接待人员应及时办理接待费用报销手续。超出7日未办理报销手续的,应另附经总经理签批的《延迟报销情况说明》,财务部门方可报账;超出15日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视为费用自理。

4、在公司餐厅就餐的,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单,月终餐厅统一与行政人事部门结算。 5、餐费超出审批标准的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九、接待经办人员须按照接待程序、标准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接待工作接受公司员工监督,严禁以接待谋私、举众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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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政人事部按月统计各部门招待费用,供公司对各部门进行费用考核。 十一、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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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Y/WI-HR-02-01

公务接待申请单

单据编号: 来宾信息汇总 来宾单位 来宾姓名 到达时间 在本地停留/住宿天数 来访目的及要求 接待信息汇总 来宾人数 来宾职务 到达方式 主要联络人姓名电话 陪同人员 (本公司) 食宿安排 车辆安排 住宿地点 用餐地点 名称 品牌 标准 标准 数量 备注 接待物品领用情况(烟、酒) 其它需求信息 费用预算 部门负责人意见 行政人事部审核 总经理核准 填表说明: 1、住宿“标准”栏填写:单间、标间、套房,协议酒店以外的酒店应标明价格; 2、用餐“标准”栏填写:按文件规定填写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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