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煤焦及矿产领域
反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联络督查
工 作 总 结
根据省市安排部署,2009年初,我县在完成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后,于5月25日召开了全县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工作会议,拉开了全县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的序幕。集中整治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省市的总体部署和各单项工作的工作方案,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联络督查工作,在很短的时间里集中整治工作铺开了场子,打开了局面,取得了成效。特别是九届十次会议及全省纪委座谈会议后,我们以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工作现状,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在集中整治后期做到了思想认识不松劲,工作热情不减少,措施执行不打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有力,联络及时,督查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督查力度。一是突出督出重点,在集中整治阶段,对国土、安监、环保、发改、财政、工商等重点部门单位和非煤矿产领域立项审批、环境评价批复和排污检测及排污费征收、资源价款评估和征收、安全生产监管、税收征管等风险环节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督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通过督查,发出监察建议书15份,发现问题并移送案件管理组立
案10起,处理相关责任人10人。
2、围绕中心工作,搞活督查方法。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了 “三路并进”的督查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各职能部门纪检组、监察室的作用,实行单位内部自查,并定期向县专项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发挥县专项办的关键作用,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重点抽查和进驻督办。我们从专项办指定专人入驻专项斗争重点单位和部门,实行包点负责制,包点人员负责对所包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进度督导。我们加大对已出台制度执行的协调和监督,起到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经营秩序、堵塞漏洞的作用,通过监督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等13项制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和全县经济的复苏提供了安全生产环境;通过督促执行火工品监管制度,各类证照不全的小采石、小采矿厂非法生产、私挖乱采现象得到遏制,为全县矿产资源整合创建了良好环境;通过加大税费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度,使各类税费价款的追缴工作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又取得了重大突破,集中整治阶段又清缴各类税费、价款40余万元,共计达到222.15万元。三是积极配合省市专项办的各项检查,借省市检查之机促进工作。工作中,我们全力配合市专项办副主任的检查指导工作,把握机会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同时认真听取每次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督查工作。
3、坚持求实创新,强化督查手段。我们采取集中查与经常查、普查和抽查、明查和暗访、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深入的开展督查工作,通过督查,发出监察建议书15份,发现问题并移送案件管理组立案10起,处理相关责任人10人。
明年工作重点:
一是围绕涉煤涉矿企业展开工作,通过联络督查,实现对涉煤涉矿企业的动态监控。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巡回检查、专项办的不定期抽查和各种信访渠道的举报,重点监控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企业的动向,对手续齐全的复产企业,继续跟踪解剖,使集中整治工作做到无遗漏,同时坚决打击和杜绝非法企业的死灰复燃。
二是围绕案件查办工作展开工作,通过联络督查,保持对违纪违规人员的高压态势。要再接再厉,使摸排出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要把案件查办工作延伸到第三阶段,
严厉惩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流于形式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围绕建章立制展开工作,通过联络督查,健全和完善非煤矿山领域监管机制。要加大已出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及时反馈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修改完善;要着手建立非煤矿产企业准入和淘汰机制,以矿产资源整合为手段,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合理规划企业布局,加大淘汰取缔力度,实现资源的集中开采,形成企业规模效应,提高资源利用率;要健全非煤矿产企业证照办理集中审批制度,公开审批流程,规范程序,通过建立各部门间相互告知和制约机制,消除倒置审批等违规现象;要健全非煤矿产企业产量监控与税费征收关联机制,防止税费价款的流失,实现应收尽收;要建全中介服务体系监管机制,加大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咨询和业务办理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促进部门职能转变,形成部门指导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新型管理摸式。
某县煤焦及矿产领域反
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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