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煤矿企业整合重组
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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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和《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煤矿整合重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整合重组范围
同意《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将其煤矿列为整合重组类型,并经整合重组煤矿共同商定,以 ××煤矿为整合主体煤矿,××煤矿为被整合煤矿实施整合重组。
二、整合重组的模式
《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经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我们将按照方案确定的整合重组方式进行进一步协商确定。
三、资产评估
本协议签署后,整合重组各方按照市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找各方认可的评估中介机构对各自资产、资源进行评估,或共同协商确认,并向县(市 、区)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整合各方提交完整有效的评估资料和技术资料,资产评估工作完成时间由整合各方按照市、县(市、区)两级的规定另行确定。
四、进一步协商整合重组相关事宜
《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经省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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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在县(市、区)组织下,整合重组方式、股权设置、收购价款、付款方式等整合重组的有关事宜进行进一步协商,并在2014年10月31日前正式签订具体的整合重组协议。
五、有关保证承诺
(一)为体现公平公正,防止在整合重组工作过程中恶意设置障碍的行为发生,根据市的有关规定,整合重组各方如在2014年10月31日前未能签订正式整合重组协议,则参加整合重组的煤矿一律停产,集中精力协商整合重组协议,直至完成整合重组协议的签订工作。
(二)整合重组各方在整合重组期间,坚决执行各级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指令,绝不偷采和突击生产,已经恢复生产的矿井一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六、本协议自整合重组各方签字之日生效,整合重组各方各执一份,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一份,并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监督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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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重组煤矿:
1、× × × ×煤矿 法定代表人(签字): 2、× × × ×煤矿 法定代表人(签字): 3、× × × ×煤矿 法定代表人(签字): 4、× × × ×煤矿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协议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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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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