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也进入了构建城市和谐社区的新阶段。近年来,以人为本已经深入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社区发展管理工作也显得十分重要,在这些管理活动当中以人为本的传统观念同样适用。
正因为如此,本文笔者结合以往的城市规划管理经验,深入探讨了“以人为本”思想在其中的应用问题。
一、以人为本思想对城市规划与社区建设的影响
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以人为本主要是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本,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某个人、某些人。人又是构成城市社区最基本的单元,没有人也就没有社区。所以,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对强化城市规划管理,推进社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首先,以人为本是指导城市规划和社区发展的根本价值理念。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哲学价值理念,以人为本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有着深刻的思想根源。古往今来,人们在进行社会改造的过程中唯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才收获了今日的发展与繁荣。因此,以人为本还应当作为长期性的一种指导思想,科学指导我国的城市规划和社区发展。
其次,以人为本是符合城市规划与和谐社区的主流的。一方面,城市规划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研究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城市的合理布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规划过程中无疑会涉及群众的公共利益,而以人为本思想正是因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而提出的,因此两者是相互适应的。另一方面,追求和谐发展一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管理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始终坚持走科学发展观的道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导向,因为这是符合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发展这一主流的。
最后,以人为本是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和社区发展工作的必然选择。在多年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我们不难发现,事实上我们面对的更多的是权衡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始终以人为根本开展一切管理工作。对于社区建设而言,以人为本正是规定了城市和谐社区发展的方向,它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与动力,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与社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指导思想落后甚至错误
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物为本”的传统行政观桎梏着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的思想。“以物为本”是在中国社会延续了上千年的陈规陋习,可想而知它是无法在较短时间内消失殆尽的。即使在新世纪的今天,这种思想仍然影响着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它无疑削弱了以人为本理念的思想指导,这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理念是相背离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视人的长久发展问题是明显错误的。另一方面,传统“官本位”的思想依然存在,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以人为本的实施。导致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形成了以为本、以为本的错误价值取向,忽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管理思想背道而驰。
(二)城市规划的编制缺乏合理性以及人本思考
首先,当前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加。纵观我国的大部分城市,大都是高楼林立,宏伟壮观,但是在譬如休闲场所、避难场所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很大不足,又盲目追求面子工程,打造表面繁华的“美丽”都市,这实质上是缺少人文关怀的一种表现,没有任何实用性,没有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甚至给人们增加了无形的负担。
其次,在城市管理中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不够。我们知道,城市规划编制的服务对象应该包括弱势群体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然而在实践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没有被得到较好的维护,许多弱势群体不能真正享受改革开放和城市发展的成果。这种极度缺少人性化和人文关怀的城市规划管理是不可能真正建设出“人民城市”的。
(三)城市规划管理中决策监督和民众参与不足
当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决策权往往掌握在个别领导或者几个规划专家手中,是一种典型的闭门造车式的决策,这种少数人的、不透明的决策方式缺乏公众监督,极易滋生各种现象,导致城市规划管理被个体利益所操纵,进而使得城市发展偏离良性轨道。除此之外,我国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公众参与在广度和深度上还有所不足,存在公众参与意识薄弱,参与主体范围较小,公众参与途径较少,公众参与效果有限等诸多问题。我们知道,公众是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主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不努力深挖和拓宽公众参与这个主渠道,就会抑制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利于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落实。
三、推进以人为本思想在城市规划和社区发展中的落实
笔者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将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深入落实到城市规划工作和社区发展建设工作当中,以确保城市规划和社区发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正确性,创建出更加和谐、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
一是要健全法律法规,争取把社区参与纳入城市规划过程当中。现阶段,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形势严峻,必须首先从法律制度方面入手,以立法的形式树立以人为本的重要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社区在城市规划中的权利,确保社区参与的力度以及质量,从而深刻体现出城市规划服务于社区发展的特性。同时,在对《城乡规划法》等部门法进行修改的过程中应当及时完善,积极将社区参与列入其中,使社区成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主人。
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丰富和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在城市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其合理性,更多地进行人本思考,而不是一味地浮夸、作秀。要加大对城市社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真抓实干,建设一批服务于城市人民群众的实在设施。要给予城市弱势群体更多的人性化关怀,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让所有人都平等地享受城市发展的成果,使城市规划真正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在规划城市时应注意加大建筑间距,协调城市布局,疏散城市人口的居住密集度,给人类以宽松的生活空间。利用城市现有实际地理条件,根据城市地势多铺设交通便道,形成城市交通网络。分散建设城市商业区和贸易区,弱化个体建筑及区域建筑功能,加强城市整体功能的统一协调,可以避免人类活动的集中,减轻因人口密集活动而带来思想上的无形压力,从而避免了城市生活噪音的集中,形成一个功能分布均匀,居民各种活动分散的、适合人居的城市。凡此种种的举措,使城市结构的合理布局,充分体现了以人类活动为主的思想,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
四、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城市规划与社区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传统。实践证明,它是城市规划回归人文主义传统的必然选择。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应当始终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从法律法规、体系编制、决策监督等方面着手,不断推动我国城市发展走上正轨。
参考文献
[1]陈大鹏. 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与社区发展[J]. 规划师,2002,08:20-22+28.
[2]管洁. 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以人为本”思想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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