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P2P网络借贷平台再成市场热议的焦点。4月8日,最大的第三方P2P网贷平台搜贷360报道称,国内最大的P2P网贷平台——宜信出现8亿元贷款坏账;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上,银监会副阎庆民首次公开透露,已明确P2P网贷平台监管责任由银监会牵头承担。
那么什么是P2P网贷呢?所谓P2P网贷,指个人与个人通过第三方网贷平台相互借贷。P2P网贷平台可为个人借贷行为提供供需对接服务。这种起源于英国的商业模式,自2005年诞生以后,迅速在世界范围内扎根。
P2P网贷模式2007年进入中国。由于监管空白,国内仍没有官方统计数据。根据搜贷360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共有近千家P2P网贷平台,2013年行业总成交量约1058亿元,从业人数超过20万人。
在行业急速成长的同时,由于监管缺失,近两年行业风险频发。据搜贷360统计,2013年来,出现高管跑路、提现困难等问题的P2P网贷平台不下70家。年初至今,已有十几家P2P平台倒闭或者跑路,近日即有浙江中宝投资和深圳元一创投相继陷入困局。
目前P2P网贷排名没有权威的国家部门进行发布,大多依据大数据来进行排名,但在P2P网贷行业中,众多P2P网贷平台运营历史短,目前数据量还远远不够。并且个人、小微企业的数据还不透明、错误百出,那么利用对数据的开发而控制风险的言论就是空中楼阁。在选平台的时候,可以登录搜贷网等第三方平台查询对应平台的评论,当然评论也可能是刷的,但是如果真的有问题的话下面一定是恶评如潮。搜贷360提醒广大投资者,眼下P2P网贷平台“裸泳”者不在少数,投资者理财时要认准网贷平台。
毋庸置疑,P2P网贷行业需要一定程度的监管。随着平台跑马圈地的扩张,行业乱象丛生。而P2P网贷行业最大的风险一是突破自身定位,二是信息不对称。
按照P2P网贷平台的本初定义,P2P是服务于个人间借贷行为的中介平台。通俗地说,平台只撮合交易,不经手资金,不提供信用担保,国外的平台多是这种性质。但在国内,纯中介服务的平台几乎没有,多数平台都有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机制和承诺。
有业内人士称,提供担保是为了获得理财人的信任。事实上,之所以提供担保,是因为平台主动超越了中介服务的业务范畴。不少P2P网贷平台,将理财人资金集中起来后,自行将资金投给借款人,利差收入构成利润,实质是类似银行的盈利模式,成为事实上的影子银行。
这种盈利模式让多数P2P网贷业务向企业借款人倾斜。自行决定投给借款人,其必然需要贷前、贷后的贷款审查、监管,实质是平台自担风险,其必然需要提供保证措施,同时平台也要求企业提供抵押物或第三方担保。
另一风险来自于信息不对称。P2P网贷自诞生起就被称为“民间借贷网络版”,和民间借贷类似,平台的信息透明度并不高,借贷双方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P2P网贷平台公布的借款人信息往往十分模糊,且无法核实真假,理财人据此无法准确判断风险大小。
还有一种信息不对称来自监管方,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类似,P2P网贷平台的信息显然无法纳入央行征信系统。这样,监管部门无法监测行业动态,平台也无法利用征信系统规避自身风险。
应该看到,P2P网贷之所以能在中国如此繁荣,本质是传统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一方面,民间借贷需求旺盛无法满足,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服务难以完全对接工薪阶层的理财需求。
P2P网贷行业监管权落在银监会头上,如果参照银监会监管资金互助社的历史,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方或将比照银行采取“存款准备金”缴纳等“一刀切”的监管,这或让一个行业日渐消亡。
在金融分业监管的现实下,网贷平台性质的模糊增加了监管落地的难度。不止P2P网贷,整个互联网金融都很难对机构进行简单定性后分类监管。有时候,“行为监管”比行业监管更有效,毕竟,金融创新远比监管调整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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