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职工生命、矿区财产安全,确保区队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区队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区队实行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班组长每周对厂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区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防火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公司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嫉妒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公司(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加强区队消防安全管理,促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下列区队和职工给予奖励: 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职工; 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职工;
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及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下列行为予以惩处:
不执行区队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逐级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章蛮干的; 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iushuan.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