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指挥室日常工作规程
一出港航班预计起飞前1个小时或进港航班预计到达前1小时到达工作岗位。
二到岗后检查运行指挥室设备,确保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当发现有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向有关部门报修并记录备案。
三按时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进行设备维护,做到地面无污迹、杂物,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备表面无浮尘,窗台、玻璃光洁明亮。
三交工作(每日08:30):
a.严格执行交制度,交记录采用书面形式进行,个别内容可采用口头交接,交人员须在《指挥室值班日志》上签字。
b.采用复式形式,交时间重叠十分钟,即交、人共同工作十分钟,十分钟后交人方可离开岗位。
c.进一步检查校核飞行计划,根据情况并通报各保障单位。 四处理遗留问题。 五预排停机位:
a.核对前一日机桥位预排情况,确认无误后将机桥位信息通知空管中心塔台及驻地航空公司签派室。机位按照《包头机场停机位使用细则》进行安排。
b.根据航班动态适时调整飞机停机位。出港航班机位安排应在飞机预计起飞前一小时完成,进港航班机位安排应在飞机预计降落前30分钟完成。
六发布飞行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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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收到飞行动态信息后,通过生产运营系统及时发布给各有关保障单位和部门。
b.当收到航班于前方站起飞的动态信息后,应及时向各有关保障单位发布。若使用对讲机通播,按《指挥室信息通报用语规范》的要求实施。当超过预计起飞时间30分钟尚未收到前方站关于该航班的动态信息时,应向该航班所属的航空公司签派部门及时查询。
c.对空管部门临时通报的航班信息,须及时通报各生产保障单位。
d.获得航班延误、取消的信息时,应及时向各保障单位通报并简要说明原因。 e.信息发布后,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各有关单位。 七航班保障:
a.本站始发航班的组织保障:
1.应于停场过夜始发航班起飞前1小时了解机组人员到位情况。
2.应于停场过夜始发航班起飞前1小时检查飞机到达指定机位及航前检查完成情况,以及飞机的客舱清洁、排污、加水、配餐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3.应于始发航班起飞前1小时了解掌握该机的加油情况。 4.收到机组报好信息后,通过生产运营系统发布上客指令。 5.发现离港航班延误时,应及时查明原因,输入起飞延误原因。 b.过站航班的组织保障:
1.当收到航班于前方站起飞的动态信息后,应及时向各有关保障单位发布。
2.应认真观察、监听、记录航班在本站的降落时间,并复核确认飞机的航班号和停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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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实际情况提醒各保障单位对晚到航班加快保障节奏,力争晚到航班转正常。
4.应注意了解掌握加油、加水、飞机维护、客舱清洁等工作进展情况,上述工作一般应在规定上客前5分钟完成。
5.当航班实际关门时刻晚于预计关门时刻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做好相应记录。 6.当航班未能在预计关门时刻加上15分钟之内起飞时,视为真正意义上的航班延误,应找出延误第一原因并登记清楚。
7.应密切注意已关门飞机的动态,对推出、开车、滑行、起飞整个指挥过程实施监听,对涉及机场保障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c.过夜航班的组织保障:
1.当过站航班因故取消时,应及时与空管站调及航空公司签派联系,商定第二天补班飞行计划,并在系统次日计划内输入发布。
2.应了解机组的安置情况及联系方式,以便随时与之联系解决涉及航班保障的相关事宜。 3.应了解掌握航班取消后旅客的安置情况。 d.备降航班的组织保障:
按照《备降航班作业流程》进行保障。八记录场务、灯光部门例行巡场、维修设备等情况报告。场务人员检查跑道、灯光维修人员检查维修跑道灯光以及其他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入滑行道、跑道前,首先通报指挥室,指挥员报经塔台同意后方可实施,完毕后指挥员应将情况备案。
九完成次日航班计划的收集、编制、发布等工作: a.每日17:00接收空管站调次日航班飞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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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晚于19:00将次日飞行计划录入机场生产运营系统,核对无误后及时通知各部门。 c.计划下发后如有航班时刻,机号等更改情况,须及时通知各保障单位予以改正。 十航班统计:
全天航班结束后,应对全天航班保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填写《包头机场航班运行情况日统计》,打印航班进出港信息,按需要将航班信息上报内蒙古民航监管办。
十一夜间值守:
夜航结束后,指挥员即进入夜间值守状态,在指挥室休息,确保能随时接听值班电话。进入夜间值守状态前,应将指挥室内电脑、电视监控显示器等保障设备设施电源关闭,将手持式对讲机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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