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小区是社会变革和城乡人民居住观念更新的产物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势必促使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观念不断更新。目前,住宅小区在城市,在乡村,在城乡结合部纷纷涌现。一个具有规模的住宅小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规范布局合理,房型结构多样,通风采光良好,居住舒适便捷,供水,供电,排水落石出,交通,电讯,消防均成系统,小区内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学校,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服务网点齐全。使住户不出小区就可满足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二.住宅小区不公是一个物质环境,而且是一个社会环境
住宅小区在各国各地区,其发展规模,管理模式,结构形态,可谓众彩纷呈,千姿百态,有着鲜明的时代性和社会性,其主要特点有:
(1) 人口相对聚集;
(2) 社会,经济活动频繁,活动形式多样; (3) 家庭结构简单,邻里关系松散;
(4) 小区的各类建筑既有时代感,又有民族和地方色彩,渗透着时代变革的社会意
识。
三.住宅小区是人们安身,藏 物,休息和从事日常生活的场所,因而对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管理具有综合性,广泛性,特别是要满足安全的需要,这是管理的基本职能。
(2)管理要有协调性,联系性,以便满足居住区内人们的正常生活,管理要沟通小区内外
各种社会联系。
(3)要求通过管理产生最优化的综合效益,即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生态效益和心理效益。
制度说明 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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