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岗位管理条例
一、按时交,对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对脱岗或上班期间在房间而不在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
二、每天出车前应检查机油、冷却液、轮胎等是否达到正常状态,如未检查者发现一次罚款30元。
三、每天出车前要及时给托轮表面涂少许黄油,如未做到或发现一次罚款30元。
四、出厂前必须检查车辆装料情况,是否可正常出厂,出车后因自身原因撒料被市容罚款,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损失的砼料按方量照价赔偿,如与运管·交警和市容发生纠纷后应及时向车队主管报告,严禁和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打架等,否则后果自负。
五、严禁超速行驶,如查出超速行驶的每次罚款200元,同方向的车辆严禁超车、赛车,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
六、车辆在良好无限速路段行驶,空车不超过60公里/小时,重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严格执行城市喇叭使用规定。
七、在车辆行驶中系好安全带,因违章驾驶造成的交通罚款一律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八、接到当班班长及调度出车指令,派车不出或推诿的,一经落实每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予以除名。
九、不洗车,对班有权不接车,并对驾驶员罚款50元。
十、装料前必须清除罐内积水,如罐内有积水造成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根据损失进行处罚。
十一、为维护公司利益严把质量关,严禁在料场内砸罐、洗车、倒脏水、保养车辆等。
十二、未经调度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开出公司,否则造成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未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
十三、为了驾驶员的人身安全、车辆安全和保障生产运输,在送料往返途中,严禁随意停车、吃饭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十四、私自卖油、卖料、偷换轮胎者,一经发现查实将按原物价值的300%予以处罚,同时除名。
十五、当班期间,无论有无生产任务严禁饮酒,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十六、严禁当班司机在无生产任务时回宿舍打牌、闲谈,应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搞好车辆卫生及维修保养,如有违反者按脱岗处理,每次罚款50元。
十七、交时双方必须在车辆前交接,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如未检查车辆状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十八、送料到工地应仔细检查核实工地名称,如发现送错料的情况将视情节进行处
罚。
十九、出车前应检查轮胎是否完好,如中途双轮胎没气,罚款30元。进入工地时,先查看路面情况,如划破轮胎胎面的,视破损情况给予50—500元罚款,新轮胎损坏的照价赔偿【新轮胎使用期限为10个月或8万公里】。
二十、进入搅拌站装料时,必须将操纵杆放于装料位置,反转导致撒料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二十一、更换机油时,必须将废机油装入指定地点回收,应将废滤芯扔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30元。
二十二、生产方量不足时,收车涮罐必须经调度或班长同意后方可收车,未经同意私自收车者罚款30元。
二十三、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开会时以签到为准,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参加会议者按旷工论处,并处罚款20元。
二十四、当班驾驶员请假必须写出假条,找好顶班司机,经班长同意后方可离岗,严禁私自倒班延长工作时间。
二十五、严禁用水冲洗驾驶室,以防损坏电路部分,违者将于处罚,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六、剩料必须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处理,严禁私自处理,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七、在工地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应首先通知现场调度,如无现场调度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或主管领导协调处理。
二十八、驾驶员应当遵纪守法,在工地进行作业时,严禁偷盗工地财物,如有违反者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予以开除。
二十九、严禁对领导、同事谩骂、恶意诬告、威胁恐吓等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同时予以开除。
三十、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保险公司赔完后剩余部分由个人全部承担,不能积极配合的交上级部门处理。 三十一、如因驾驶员自身身体状况或私人理由休假过长者劝其离职。 三十二、驾驶
员每年的体检表应及时主动交车队备份,以证实自身身体状况。 三十三、如驾驶员因身体情况或者不适应工作及其它原因,需要辞职的,需提前7天向主管部门领导提出,以便另行安排人员。
三十四、按季度对安全文明行驶、爱护车辆、服从分配、优质服务等突出表现的驾驶员车队将给予适当奖励。公司按年:(奖励500—2000元)。
三十五、司机商混运输票据应在回程时及时交至调度室,如未及时上交罚款20元/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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