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住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住址: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归属其所有权的 面积约 m2
楼 室租给乙方使用,其中包括 并附设施 。 二、乙方的租期从 起,至 止,为期 年。
三、租金按 (年/季)支付,每月租金 元,物管费 元,收视费 元,押金一次支付 元,合计 元,先交房租后使用房屋。
四、乙方需按时交房屋租金、水电费,水电按照表计实用数据计算,考虑损耗等因素,水按 元/吨,电按 元/度收取,如乙方未按时缴清水电费,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及损失乙方承担。
五、在租期内如乙方自愿搬出,甲方不退还租金,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说明并交纳下期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六、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有关设施,如门、窗、玻璃、门锁、水表、电表、水龙头、卫生间设施等,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理完善。 七、乙方在租房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将租房作为违法经营场所。如经发现,除按法律由司法机关处理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退还剩余一切费用。
八、住户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不得发生吵架斗殴情况,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
九、加强防火防盗意识,不乱接电源;不乱扔烟头;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人走灯关。自己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好,外出时,须断电、关门窗,锁大门。 十、在租房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谁过错谁负责,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其他补充协议 。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水表底数: 电表底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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